丹麦
丹麦丹麦·被动收入

被动收入居留(无退休签证)

Passive Income Stay (No FIP Visa)

5
一般
退休签证
无产品
北欧整体不开此口
FIP签证
无产品
与瑞典芬兰挪威一致
替代路径
家庭团聚或长期工作签
可选项较有限

丹麦未设退休签证或经济独立人士FIP签证,纯被动收入持有人无法通过常规渠道获得居留许可。北欧四国(丹麦、瑞典、芬兰、挪威)在此维度集体缺位,与南欧形成鲜明对比。

政策现状

丹麦未推出任何形式的退休签证、被动收入签证或经济独立人士FIP签证。北欧四国(丹麦、瑞典、芬兰、挪威)在此维度集体缺位,与南欧形成鲜明对比。葡萄牙(D7,月被动收入920欧元)、希腊(FIP,月收入2000欧元)、西班牙(非营利签证,年收入25816欧元)、意大利(选择性居留,年收入31000欧元)、马耳他(MPRP,15万欧元起)、塞浦路斯(永居30万欧元)均设有面向被动收入持有人的居留路径,丹麦完全没有对应产品。

替代路径有限

非欧盟纯被动收入持有人如希望长期居留丹麦,实际可行路径仅有三条。其一,配偶或子女为丹麦公民或永居,通过家庭团聚申请居留。其二,申请丹麦高校攻读学位课程,但学费昂贵且年龄无优势。其三,Start-up Denmark创业者居留(全球年配额75名),但要求主动经营,与"被动收入"概念矛盾。这三条路径对纯退休人士或财务独立者均不友好。

丹麦养老金的居住门槛

即便通过其他路径取得丹麦居留,丹麦国家养老金Folkepension的领取与居住时长强相关。195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,须在15岁至退休年龄之间在丹麦居住满9/10时长方可领取全额养老金。不足者按比例领取部分养老金,在丹麦居住不满1年完全无养老金权利。这意味着即便永居或入籍后定居丹麦,也较难将丹麦作为养老主国享受完整福利。

税务影响

居住超过183天或拥有永久住所即被认定为丹麦税务居民,须就全球收入纳税。丹麦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约55.9%(国家税加市政税加教会税),资本利得税27%或42%(分档),被动收入税负在欧盟内属较高水平。即便存在中丹税收协定可避免双重征税,实际综合税负仍显著高于葡萄牙非常住居民税NHR、希腊FIP 7%单一税率、马耳他Non-Dom等南欧优惠制度。

推荐方向

纯被动收入持有人如有北欧情结,目前并无在丹麦合法长期居留的可行路径。建议优先考虑设有专项签证的南欧国家:葡萄牙D7(门槛较低,月920欧元加非常住居民税NHR 2.0税务优惠)、希腊FIP(月2000欧元加FIP 7%单一税率,7年内有效)、西班牙非营利签证(年25816欧元,无税务优惠但生活成本低)。如希望短期体验丹麦,持申根C类签证最多停留90天每180天即可,无需长期签证。

数据来源:丹麦移民局官方文件及公开权威资料整理,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最新官方规定为准。最后更新:2026-04